仁义镇(王屋村)
王屋村村规民约14
编号33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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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,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,促进家庭和睦、邻里和洽、家园和美,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,加强基层政权建设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,经全体村民表决通过,制定本村规民约。
第二章 婚姻家庭
第一条 夫妻双方在家庭地位平等,应互尊互谅,共同承担家庭事务,共同管理家庭财产,反对家庭暴力。
第二条 父母应尽抚养、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。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,不得歧视、虐待老人,无人赡养的老人,提倡“五保”供养。
第三条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,提倡晚婚晚育,优生优育强化男女平等思想,严厉打击“两非”。
第四条倡导立家规,传祖训,树家风:倡导文明新风,喜事新办,不铺张浪费,丧事简办,不乱葬乱埋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,不搞宗派活动。
第三章 邻里关系
第一条 坚持互尊互爱,互帮互助,互让互谅,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。遵循平等自愿,团结友善,互惠互利的原则。再生产,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相互支持配合。
第二条 提倡邻里守望,邻居外出走亲访友,务工经商,应帮助照看,遇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,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员。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,不欺生,不排外。
第三条 邻里纠纷 ,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节,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,树立依法维权意识,不得以牙还牙,以暴治暴。
第四章 美丽家园
第一条 共同维护村庄整洁,认真做好包卫生,包绿化,包秩序“门前三包”:提成实行垃圾源头分类,减量处理,定点投放,严禁向河道,沟渠丢垃圾,排污水:圈养家畜家禽,禁止未经批准规模化养殖畜禽,严禁乱扔乱丢病(死)畜禽。
第二条 每位公民都有植树造林的义务,严禁毁林开荒,不经报上级批准,不准乱开乱挖,严禁擅自猎杀野生动物,猎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,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。
第三条 共同遵守村庄整体规划,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,严禁未批先建,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,严禁未批先建,少批多建。
第五章 平安建设
第一条 全体村民要做到“七自觉”:自觉遵守计划生育,自觉拆除违章建筑,自觉摈弃封建迷信,自觉远离黄赌毒,自觉自觉缴纳国家税费,自觉学法用法,自觉不让学龄儿童辍学。
第二条 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“网格化管理,组团式服务”,发现安全生产隐患,社会治安问题,食品药品安全隐患,环境污染问题,各类矛盾纠纷以及各种可疑人员,违法犯罪行为,应及时告知网格员,村民小组长或村干部。
第三条 家庭有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、刑释人员、社区服刑人员或误入邪教人员的,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帮扶,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报告,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。
第四条 提倡用协商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,协商不成功的,可到村镇调委会解决,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,不得无理信访,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。不得闹事滋事,扰乱社会秩序。
第五条 主动做好平安宣传。村民之间,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提醒帮助,教育监督,不沾“黄赌毒”,不参加邪教组织,不参加传销活动,严防发生火灾、溺水等安全事故。
第六章 民主参与
第一条 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。珍惜自身民主权利,坚持从本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全体村民共同利益出发,认真提建议,做决策,选干部。
第二条 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,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,不以个人关系亲疏,感情好恶,利益轻重为标准进行推荐和选举。
第三条 应推选奉公守法,品行良好,公道正派,廉洁自律,热心公益,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当村干部。
第七章 奖惩措施
第一条 村民委员会每年进行评比,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,由村民委员会表彰奖励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个人。
第二条 凡违反本村村规民约的,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,由村民委员会对行为人酌情做出批评教育、公示通报、赔礼道歉、写悔改书、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相应处理决定。
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村规民约的农户,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,五好家庭,遵纪守法户等。
第三条 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本村规民约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