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全覆盖

 项目指标为: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建制乡镇卫生院均实现中医药服务有人员、有场地、有服务、有设施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,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机制,使更多常见病、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解决。通过项目实施,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,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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